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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10/19 17:41:00

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叶小钟通讯员沈海燕记者日前从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总工会获悉,该区一企业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要求解除与一名孕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该女职工到番禺区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并最终在区三方联合调解中心的帮助下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年8月,杨女士入职某外贸公司,担任境外采购专员一职。今年1月,杨女士发现自己怀孕后,将情况告知公司。今年2月16日,公司以杨女士未能及时回复境外订单为由,要求解除与她的劳动关系。

杨女士认为,自己一周前才被公司评为优秀新人,说明工作能力完全没有问题,公司的理由站不住脚。于是杨女士到番禺区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关系。

2月28日,番禺区三方联合调解中心接到该案,于3月2日约双方当事人过来调解。刚开始,用人单位坚持认为公司有权利解雇职工,不同意支付任何赔偿或继续履行劳动关系。

联调中心调解员多次向该用人单位讲解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包括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之后,该用人单位同意继续履行劳动关系。经过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在保障杨女士薪酬待遇的基础上,将其从原采购员的工作岗位调整至质检岗,且考虑到杨女士已经怀孕,还对她的工作时间做了特别安排。

据介绍,番禺区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是由番禺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企联、区工商联联合挂牌成立的三方四家机构,旨在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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